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且末县隶属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,位于地处塔里木盆地东南缘,昆仑山、阿尔金山北麓,东与若羌县交界,西与和田地区的民丰县毗邻,南屏阿尔金山与西藏接壤,北部伸入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尉犁县和阿克苏地区的沙雅县相望,总面积为14.025万平方公里,为全国面积第二大县。总面积中,山地面积6.23万平方公里,占44.42%;沙漠面积5.38万平方公里,占38.37%;山前倾斜平原面积2.41万平方公里,占17.21%。国道315线和塔中沙漠公路横贯县境。县城距自治州首府库尔勒市经塔且沙漠公路667公里。全县辖1个镇、11个乡(3个牧业乡)、1个良种场、2个国营牧场、2个农业综合开发区,县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且末工程支队。现有总人口6万人,由维、汉、回、蒙、满、哈萨克等十三个民族组成,其中:维吾尔族占76.95%,汉族占22.77%,其他民族占0.28%。现有耕地面积12.6万亩,人均耕地2.1亩。